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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商标由哪个部门管

2021-09-1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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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是需要向国家商标局进行申请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之前要对申请的商标进行审查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近似商标由哪个部门管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近似商标由哪个部门管

  商标申请前,我们会先进行商标检索是否存在相同和近似,商标审核部门是商标局。

  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郑州睿信官网也可以提供商标查询,您可以自行检索。

  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

  个人申请所需文件:(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商标注册申请书;(4)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公司申请所需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章)2、商标注册申请书;3、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流程总的来说大概需要14个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书(1个月左右),实质审查(9个月),公告(3个月),发证(1个月左右)。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2)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

  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

  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中华有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

  三、商标注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近似商标由哪个部门管的全部内容。商标申请前我们是要先进行商标检索是否存在相同和近似,而且商标审核部门是商标局,这点大家要注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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