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租停车位需要签协议吗

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物权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物权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我们在购买完汽车之后是还需要在小区买一个停车位的,对于资金不足或者是已经没有停车位出售的话是还可以租一个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租停车位需要签协议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租停车位需要签协议吗

  租停车位需要签协议的,以此来确保交易顺利完成,同时起到约束交易双方的作用。

  签订车位出租协议注意事项:

  1、确定车位产权人

  签订合同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要找到对应车位的法定产权人。如果小区的车位没有出售,基本上找到物业管理处就可以了,物业公司就是小区车位的法定产权人。

  如果车位是从其他业主手上租来的,就必须要查看对方当时购买车位的买卖合同,避免不是产权人造成合同无效,蒙受经济上的损失。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是在物业见证的情况下,做一个证明。

  2、确定租赁的期限和车位的基本信息

  地下停车位的租赁,一定事先实地去查看车位的具体位置。大致估算一下车位的面积

  租赁合同肯定要双方协商一下租赁的期限,比如三年或者是五年,那么每一年的租金是否有递增、租金的付款方式、付款日期等牵扯到钱的问题要白纸黑字条条框框的列出来。

  3、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签订,一定要明确这一点。合同的双方明确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物业方提供车位是用于停放车辆的,不得堆放维修物品或者影响到其他车位业主的车辆停放等。

  倘若物业在未经承租方的同样单方面解约也是属于违约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付违约金。

 租停车位需要签协议吗 

  二、停车位的分类

  公共停车场是根据城市规划建造以及公共建筑配套专供社会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收费营业性停车场,称公共停车场。而公共停车场又分为路内、路外两种:

  (一)路内临时性公共停车场

  路内临时停车场是指经批准,在规定时限,占用城市部分道路,允许停放大量车辆,以满足特大型活动(游行、集会等)的临时场地。

  (二)路外公共停车场

  路外公共停车场是道路以外,需投资建设和建造的专供停放车辆的场所,带有经营收费服务性质的,具体分为:

  1、交通性停车场

  专为车辆停放后换乘其他车辆的场地,称为交通性停车场(又称交通枢纽广场)。一般设置在车站(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公交枢纽站)、码头、机场等车辆集散点附近,如铁路上海站南、北广场停车场换乘中心,漕溪路公共交通枢纽停车场,长途客运汽车站,市内公共交通枢纽站等。

  2、文体性停车场

  专为各类文体活动、文化娱乐和医院等提供的停车场地,称为文体性停车场。一般设置在大型体育场馆、剧场、医院、会场、展览会场及旅游景点等附近。

  3、商业性停车场

  专为商业活动、购物、休闲提供的停车场地,称为商业性停车场。一般设置在商店、大卖场、旅馆等附近,如港汇广场、梅陇镇广场等。

  4、货运车停车场

  专为外省市来沪的大型货车、危险品车、集装箱卡车等车辆提供的停放、保养的场地,称为货运车停车场。一般设置在市郊结合部。该类停车场结合货物流通调配中心布置,有利于货物装卸管理,减少货运车回程的空驶车,提高运输效率和保护环境。

  三、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租停车位需要签订协议的,这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之间的合法权益,在日后就算发生纠纷的时候也能有法所依。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租停车位需要签协议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物权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178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物权法律师团,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我把车位租给朋友,车位出租需要写协议吗
你好,你可以写份协议的,具体的协议我们可以给你份范本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XX市XX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