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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要求工厂搬迁是否有补偿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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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目前我们国家随着城市的快站发展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土地资源可谓是越来越多了,而土地却越来越少,所以搬迁也就成了大家最基本的方式,这样是会涉及到非常多的企业以及工厂的。那么,环保部门要求工厂搬迁是否有补偿?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环保部门要求工厂搬迁是否有补偿

  因环保关闭企业可以申请补偿,但只有因城市规划而导致环保问题的,才可以获得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的补偿,厂房、设备的补偿,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环保部门要求工厂搬迁是否有补偿 

  二、环保拆迁的主体

  我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第42条第1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国家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也就是说,只有国家才能运用公权力对集体或私人不动产进行干预,将其强制性地移转给国家。具体而言,在环保拆迁中,履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职责的主体只能是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土地出让收支应当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应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的支出以及土地开发支出等。

  三、企业搬迁补偿标准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环保部门要求工厂搬迁是否有补偿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供您,在目前我们国家随着城市的快站发展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土地资源可谓是越来越多了,而土地却越来越少,所以搬迁也就成了大家最基本的方式,这样是会涉及到非常多的企业以及工厂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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