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代书遗嘱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后果可能包括丧失继承权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伪造遗嘱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代替签名。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确实可以修改。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如果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被篡改,那么篡改的内容是无效的。
4.公证遗嘱也可以被修改,但需要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5.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这将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伪造遗嘱不仅涉及个人道德问题,更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你对遗嘱继承或法律责任有更多疑问,请随时与找法网互动,我们将竭诚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