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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吗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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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物质来源也愈加丰富,但是收入增多的同时,支出也愈来愈多,人们身上有可能就会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那么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吗?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开始后,作为遗产可以被继承。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是可以作为其他合法财产被继承的。因此,债权是可以继承的。而对于债务,原则上并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在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债务转让的情形。但债务转让是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的。

  实际上,对于债务,在继承发生后,继承遗产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后,剩余的财产再在继承人之间进行继承。如果继承遗产时有未清偿的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法律依据:

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的收入;

  2、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的文物、图书资料;

  5、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的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共同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借款债务存在的三种状态

  1、继承前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死亡后至遗产分割继承前,共同继承人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和遗产价值进行清算,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所负的债务,然后将剩余遗产进行分割继承。

  2、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共同继承人可以先就遗产进行分割,同时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进行分割承担,然后再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共同分割承担债务属于继承人内部约定,同时需明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共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三、债权债务的含义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吗相关内容。综上,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是可以作为其他合法财产被继承的。因此,债权是可以继承的。而对于债务,原则上并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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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继承
1、你爸病辞即其名下的财产属于遗产继承范畴,你们三个人都是该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至于债务继承即仅在你们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 2、至于你妈账号的钱还有你妈名下的房子、车子,要视其取得时间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来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3、只要在你父亲的遗产继承范围内还款,即使没有把全部债务履行,但已经没有遗产可以执行,则该债务消灭。你母亲没有责任还款,不过,前提是要证明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借款不是用作家庭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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