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判断及程序启动

2015-12-04 16: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医师的诊疗行为是否违反注意义务,构成医疗过错,这属于侵权行为中主观构成要件,应当由中立的法官进行认定。但是医疗过错是一个极具专业性的问题,只有拥有专业医学知识的专家才有能力判断。因此,通常情况下法官会通过鉴定途径对医疗过错这一专业性问题进行评价。

  一般来说,在侵权诉讼过程中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要求,医疗过错是认定医疗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之一,因而原则上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在提起诉讼的患者一方,患者不能举证证明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当申请启动医疗鉴定,以通过鉴定的方式来认定医疗过错是否存在。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患方能够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无需再由患方就医疗过错举证,而由法官直接推定医疗行为有过错,从而发生了由乙方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形。

  附:《侵权责任法》第58条: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764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