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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没交社保给公司邮寄了辞职申请直接没去公司了,公司一直强调要提前30天离职,说我对公司造成了损失,说开始的合同上写了自愿拿不交社保的补贴

劳动纠纷
2024-05-27 08:48: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规定单位必须缴纳社保。
  • 您好劳动争议问题可以帮你维权
  • 您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因公司未交社保而提交了辞职申请,这是您的合法权益。公司不能要求您必须提前30天离职,因为您的情况属于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公司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您可以拒绝,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 为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在仲裁过程中,应坚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遵循仲裁机构的程序和要求。
  • 即使合同上写了自愿拿不交社保的补贴,这并不影响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公司未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公司不能以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就免除其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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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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