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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处置不当老太感染身亡 濉溪一乡镇医师获刑

2012-12-2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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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为手术处置不当导致患者术后伤口感染并最终死亡,濉溪县某乡镇卫生院外科医师朱某,于9月8日被濉溪县法院以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其所在卫生院赔偿受害人亲属68763元。去年8月8日,濉溪县四铺镇五铺村村民王老太因摔伤住进卫生院,经诊断为左侧股骨

  因为手术处置不当导致患者术后伤口感染并最终死亡,濉溪县某乡镇卫生院外科医师朱某,于9月8日被濉溪县法院以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其所在卫生院赔偿受害人亲属68763元。

  去年8月8日,濉溪县四铺镇五铺村村民王老太因摔伤住进卫生院,经诊断为左侧股骨骨颈骨折,建议实施股骨头置换术,并聘请濉溪县人民医院一外科主任给王老太做手术。第二天下午,县医院外科主任、卫生院外科医师朱某等给王老太做手术,术后朱某负责患者的用药、换药、抗炎等治疗。几天后患者伤口出现感染并日趋严重,在家人的要求下,王老太先后转往县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感染问题未能得到控制。12月10日,王老太因感染致肺、肾及全身衰竭死亡。其间,该卫生院支付5万余元治疗费。

  去年12月20日,淮北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作出鉴定:王老太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伤口感染所致,感染的原因系手术前准备不充分,没有使用抗生素,手术后使用抗生素配伍不合理,处理伤口不符合操作规范,进一步加重感染。加之患者年龄大,有冠心病、青光眼等多种基础疾病。手术后感染问题始终未能控制,导致肺、肾及全身衰竭死亡,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主要责任。

  今年8月10日,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患者发生严重感染的主要原因可能为该卫生院临床医师的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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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术中处置不当导致病人死亡,医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需要尸检查明死亡原因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有些证据一旦丢失,再也无法搜集。 二、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三、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不能也不会主动给你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需要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根据医疗机构的原因力大小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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