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手术出院后身体发生损害,如何向医院索赔?

2015-07-21 17: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患者手术出院后,手术部位发生损害,是否可以向医院追责?如果医院承担责任如何向其索赔?索赔的费用包括哪些项目?找法网小编下面告诉你答案。

  网友咨询:家中一亲属,做子宫切除手术后出院一星期 出现膀胱漏尿并且目前因此仍在住院,求问这种情况应向医院如何索赔?需索赔哪些费用?以何种方式索赔最佳?如果和院方无法达成协议该如何处理?

  法律人士回复:首先是向医院医务科或者医院内部专门处理医疗争议的机构投诉,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不构成严重的后遗症,较好的结果就是医院负责将患者治愈并承担术后的医疗费用,可以要求适当的经济补偿,包括误工费、陪护费伙食补助费等,误工费以实际收入为准,陪护费是与当地人均工资为准,伙食补助费20元、天;如果是存在后遗症,尽可能协商,在前面提到费用基础上适当提出经济补偿,但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伤残鉴定之后才能形成索赔依据;医患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医疗主管部门卫生局投诉,申请行政调解或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医院所在的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但诉讼首先也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医疗争议,是最好的方式方法!不要去闹、围、堵医院,这些只会让患方自己吃亏!

  【知识拓展】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一)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根据《侵权责任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需要提供尽可能的对方过错的证据,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

  (二)提起诉讼。到法院立案庭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根据以往经验,法官会要求患方列明要求赔偿款项金额和细节,以便其日后审核。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委托的鉴定机构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四)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879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