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四川吴女士投诉称其从淘宝网上购买了一条裙子,商家所在地是洛阳洛龙区,收到货后发现裙摆上有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破洞,当即通过旺旺聊天平台与商家取得联系,并将破洞部位拍照后发给商家,要求商家同意其退货申请,并支付退货快递费用,但商家却称该破洞是吴女士自己穿着不小心造成的,况且当时快递签收时也没有提出异议,故认为产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双方协商不下。
接到投诉后,工商所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认真向其讲解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商家对新《消法》有了更加系统详细的了解,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主动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为其办理了退货手续,并承担产品退货所产生的快递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