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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买假微信卖假

2014-08-2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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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电子商务时代,越来越多的人进行网上购物,而在网上的高仿商品在淘宝、微信等网络销售平台随处可见,新兴电子商务平台的出现,导致越来越多的商户和顾客买假买假。

  “嘟嘟”声响起,手机微信上竟有美女主动求关注,聊了一会儿,对方就开始推销各类高仿奢侈品,并发来相应的购物链接。眼见以往高大上的名牌商品突然价格如此亲民,即便明知是仿冒的,有些人还是不免心动。此类高仿商品在淘宝等传统网络销售平台上随处可见,如今更渗透到了一些新兴电子商务平台之上。近日,江苏省无锡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通过微信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小美和小雪是同乡,年龄又相仿,两人在某高校学习电子商务专业的时候认识,四年相处使她们情同姐妹。毕业后,两人来到无锡求职,但都屡屡受挫。两人商量,与其为人打工不如共同创业,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电子平台做生意。

  小美建议开淘宝店,但小雪认为网店竞争太激烈,提议通过刚刚兴起的微信来销售假冒奢侈品,既能主动寻找买家,又比较隐蔽不易被发现。商定后,小雪通过淘宝从广东、福建、湖北等地进货,小美则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主动联系周边陌生人,先通过聊天取得对方好感,然后向他们推销商品,建立购买意向后,再约买家择地付款取货。

  由于两人选货“眼光独到”,一些买家甚至还对此渠道口耳相传。一段时间后,姐妹俩生意规模逐渐壮大,进货总价累计近50万元。为此,两人还在万达公寓等地租用了多个房屋作为存货仓库。

  正当二人暗自窃喜时,因被人举报,两人被警方抓获归案。通过二人供述,她们在淘宝上的四个上线卖家也纷纷落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美和小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各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官评案

  电子商务违法经营同样受罚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当前电子商务发达,市民经常会接收到陌生人通过QQ、微信、淘宝等各种渠道发送的商品销售信息,个别卖家甚至会主动联系,通过聊天拉拢关系,再销售戴着“高仿”帽子的假冒伪劣商品,而一些买家自认为捡到便宜,对其中交易风险置若罔闻,一旦商品出现问题,往往只能白白遭受损失。

  “此外一些商家也因法律意识淡薄,自以为电子商务平台监控不严,有空子可钻,就偷偷开展一些不法经营,但结果终将承担法律重责。”承办法官称,本案中其中一名被告人本已创立了一个自主品牌,悉心经营下发展良好,但因眼红假冒商品带来的不法利益,最终导致辛苦创立的自主品牌前功尽弃、毁于一旦。希望本案能为这些不法卖家敲响警钟,使其及时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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