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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购物需谨防诱导消费

2014-11-1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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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广告宣传语违反《广告法》规定。随着双十一临近,电商打折促销的宣传广告让人眼花缭乱,真假难辨,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掌握维权方法,...

  “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广告宣传语违反《广告法》规定。随着“双十一”临近,电商打折促销的宣传广告让人眼花缭乱,真假难辨,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掌握维权方法,提高分辨能力,以防上当,避免损失。

  “双十一”购物在消费者得到实惠的同时,往往也成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重灾期”。一些电商利用虚假打折误导消费,在促销活动中采用“先提价、后打折” “先低价打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单方面变更甚至撤销促销活动”等行为欺骗消费者。此外,有的电商还存在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被打折促销的宣传所误导,购物时不仅要关注价格,还要关注商品的质量和评价,不要因贪图便宜购买一些额外的商品,造成浪费;仔细阅读网店促销规则是否真实、公平,是否如实标明价格、明示保修及退货服务条款、物流保障承诺,了解退货及投诉渠道;对网站宣传页或聊天对话截图保留证据,索要购物发票;收到邮件后要及时验货,充分利用新消法规定的“7日无理由退货”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损失;对鲜活易腐等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要谨慎购买。一旦遇到网络纠纷,权益受到侵犯时可凭相关证据向工商局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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