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问答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费用
2021-06-19 15:3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如下:
1、土地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价值。
3、
征地补偿
费。
4、
拆迁补偿
费。
5、征地规税费
提前收回使用权时,出让方应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余期、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的情况,出让时的地价和收回时的地价等因素,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依土地使用者的损失情况而定
你好,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目前法律规定是自动续约,若国家收回,那么具体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包括土地位置、面积大小等,这是没有统一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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