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姜律师您好,我爱人是公交公司一名驾驶员,3月一名乘客在车即将进站时因自身起身下车踩空楼梯造成摔倒,脑部受到撞击,车内监控显示当时我爱人行车平稳并无不当操作,并且有两名乘客可以作证是乘客自身原因造成事故。虽然如此,按照他们支队的授意,事后我爱人一直积极配合处理,对方的治疗费也自行承担,但是对方以害怕留有后遗症为由一直不肯了结事情,目前ct已经显示对方没有脑震荡或其他情况。我想咨询您对于这件事公交公司和我爱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如何鉴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能否胜诉,期待您的答复,感谢。

其它
2019-04-27 19:11:56
律师解答区
  • 您好,您爱人是职务行为,即使原告起诉,被告应该是公交公司,不是您爱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