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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救济方式
更新时间:2020-11-26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主要是年终奖的发放形式和具体的实施细则是公司自己制定的,假如说您在上半年劳动合同就已经到期了,下半年根本就没有在继续到公司上班了,可是年终奖的评定是要根据这一年的考勤表现等来决定的,所以像是这种情形下可能就没有年终奖了,也就是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年终奖吗的这个问题,还是取决于公司发年终奖的时间和您离职的时间是否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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