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秦军启律师
全国
从业15年 合伙人律师
0
好评人数
7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侵权责任法发展回顾
更新时间:2020-09-09
一、侵权法发展回顾 九十年代侵权法的发展

上世纪的90年代左右是我国社会经济和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宪法,体现出改革开放初期的时代特点。在此期间,法学学术界有很多大讨论,市场经济法治社会、法制还是法治的区分,普世价值与本土资源等。其中,是民法学说还是经济法学说更符合国情,成为当时争论的热点问题。在民法和民法学尚未获得充分复兴的情况下,经济法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并引发民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激烈论战对我国民事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民法通则》的通过,成为法治实践的最初起点作为民法的一部分,我国侵权法从无到有从初创到基本成熟,初步完成了其现代化历程。

侵权法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法,80年代初,一些学者开始将西方侵权法的理论翻译到中国来,对于中国侵权法学研究起了非常重要的启蒙作用。

梁慧星先生最早介绍了侵权法的历史、两大法系侵权法发展概况以及现代侵权法发展的四个特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启蒙意义的主张,如国家机关的侵害赔偿责任、公平原则等。推动了我国侵权法立法和学术研究的发展,影响了《民法通则》的立法。此后众多的侵权法学者如米健、王卫国、杨立新韩海东关今华庄仲希王利明、张新宝等,发表和出版了一系列的侵权法论文和专著,内容涉及归责原则、精神损害赔偿、隐私权保护等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些研究和学术活动,大大提升了侵权法理论研究的水平,对于我国侵权法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教授的丛书《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对于大陆侵权法研究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推动侵权法学研究真正走向学术化、专业化、深层化,影响深远。侵权法学理论研究的不断发展,指导了司法实践,特别是在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的情形下,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依据,同时唤醒了普通百姓的权利意识,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立法方面,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是新中国第一部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第6“民事责任”,不仅打破了传统的侵权行为之债的观念,建立了更为丰富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而且建立了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等为例外的归责事由体系,初步形成了我国现代侵权法的基本框架,使侵权法单独立法有了较好的成文法基础,为今后有更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侵权特别法条款对完善我国的侵权法起了重要作用。

在司法实践方面,其发展主要是依靠侵权法理论的探索和各级法院法官的实践,两者共同努力将侵权法推到了发展的新阶段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各种司法解释以及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案件的批复或者复函等,如1988《民法通则意见1998年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关于医疗事故的几个复函等,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就是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审理的一些经典判例解决了相关法律难题或者创设了新的裁判规则。例如1988年司法实践中正式承认道路管理瑕疵赔偿责任的第一个判例,1995年突破“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就不提供精神损害赔偿”观点的人身损害赔偿案,1998年的确立了多条适用于网络侵权的新规则的网络侵权案件等,这些案件裁判规则对我国侵权法立法、理论和实践均有重大意义。

这一时期,司法制度设计对司法独立的干扰受到学者批评,还有法院偏离中立立场过于积极地行使权力,司法解释超越司法的范围制定一般性的规则等问题。虽然侵权法的现代化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但法官用聪明才智为保护受害人权利作出了努力,体现了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的精神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司法实践一直在努力顺应世界侵权法的发展潮流,不断加强对受害人各项权益的保护。

侵权法的二十年发展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发展加速,社会生活更加复杂多元,相应的侵权法研究不断深入。理论方面,经检索发现,知网收录的侵权法论文,从1990年的137篇,持续增长到2000年的1131篇,到20117161篇达到顶峰,此后缓慢回落到2019年的4643篇。

从内容上看,几乎涉及到侵权法的各个领域,包括侵权责任法立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和新类型纠纷,也包括对两大法系最新的侵权法立法与理论研究成果的译介,从宏观理论体系到微观规则制度的研究不断深化,如张新宝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研究》,龚赛红的《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张新宝、焦美华合译的《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冯·巴尔著),谢鸿飞等合译的欧洲“侵权法系列丛书”(考茨欧与施皮尔主编)等,不胜枚举;表现形式上,不仅有专门的侵权法系列教材,也有大型的体系书以及专题研究著作,以及高品质的国外侵权法专著。如杨立新的《侵权责任法》教材,王利明的《侵权责任法研究》上下卷研究专著等,理论研究取得了极为丰硕的成果。

立法方面,《合同法》之后,我国又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民法单行法等法律法规,例如2003年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颁行的《物权法》,2009年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该法首次在侵权责任领域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当然,侵权法领域最重要的是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这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民事基本法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支架性法律。《侵权责任法》是一部系统、全面保护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益的法律,通过对受到侵害的民事权益提供救济的方法来保障私权,通过保障私权来奠定法治的基础。至此,我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特征的侵权责任法内在体系。

此后,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民法典的立法进程。该法广泛确认了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例如胎儿利益保护规则、民事行为能力制度、老年监护制度、英烈人格利益保护等,真正体现了“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

司法实践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大量民事司法解释中,在侵权法方面最重要的就是2003年通过、2004年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以及2001年施行的《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确立和完善了许多侵权法中的重要规则与制度,如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共同危险行为制度、校园事故责任,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等,持续影响到此后我国的侵权法立法、司法以及学术研究,是司法实务中非常重要和常用的司法解释。此外,还有大量侵权司法解释,涵盖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环境侵权责任、食品药品侵权责任、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特殊侵权责任领域,使得侵权责任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