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做法是不对的,国家保护公民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公民的结婚自由。
户口本是结婚登记所必需的,当事人双方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也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同时可以侵犯婚姻自主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给予户口本。
【法律指引】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 76号)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