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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面对非法集资该怎么办——非法集资专题(四)
更新时间:2019-05-07
北京律师团周计策 2019-04-29 22:18:31

正在本律师撰写非法集资法律业务系列专稿时,浙江杭州某集团东窗事发,或自此轰然倒塌,该集团实际控制人(该集团创始人和董事长)韦某及公司相关涉案人员30余人,已经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集团规模庞大,拥有1家港股上市公司和内地新三板挂牌5家公司,1家基金销售公司和6家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集团曾一度宣称:截至2017年9月,已经拥有5700亿元人民币政府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初,已经管理资产规模逾700亿元人民币;截至今年1月份总负债103亿元人民币,存续的资金规模为157亿元人民币;截至今年4月共运作354只基金产品。

该集团自称成立于2008年,主要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研发、财富管理、基金销售、高净值客户VIP服务,主打政府城市化特色小镇和保障房等PPP项目发展基金理财产品,自称是集私募基金和基金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

按照证监会的统一安排,浙江省证监局去年开展2018年度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发现5家机构不配合检查,经过穿透核查,均系该集团旗下,至今浙江证监局已连续3次作出责令其整改和限售的处罚。此后该集团开始延期兑付并逐渐丧失兑付能力,而后其港股市值蒸发近70%,每股低至0.6港元,如今集团核心层均又身陷囹圄,因为集团存在设立资金池、自融和借新还旧(“非吸”和集资诈骗罪多存在此种情形)情形嫌疑(以上涉嫌事实来自法律人那些事、中国基金报和民商事法律帝国),全部具体案情尚待后续公安机关侦查。

目前在我国,打着各种旗号(包括一些P2P、基金等各种投资理财产品)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此消彼长、十分猖獗,主要集中于中东部、华北和华南地区(具体可见本律师上一篇文章大数据统计)。非法集资人手段和花样多(多不再是简单的庞氏骗局)。投资人往往又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到蛊惑或诱惑,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拱手送给了非法集资人,损失惨重。

那么,对于投资人而言,在投资理财前如何预防上当受骗呢?在发现上当受骗后如何维权呢?本律师先概括地给出法律建议。首先(1)从预防上看:a)非法集资人公开宣传上往往是多渠道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互联网美化、发放精美纸质传单、发送手机短信微信、雇佣托儿拉客、组织会销、甚至赠送小礼物等多种方式,这些都不过是个局;所以投资人千万不要轻信尤其是不要轻信说客,甚至有时是熟人说客,不要存在盲目占便宜的心理。b)非法集资人往往针对不特定对象,就是说逮着谁就磨谁,不限人数、不限金额(有的会故弄玄虚说成是限额),所谓韩信用兵多多益善;所以投资人千万不要听信表象、雾里看花。c)非法集资人往往画出美丽的大饼,许诺高额回报,这些大饼和回报往往违背正常的市场回报率或利率,其利率越高则假的可能性就越大,风险就越大;所以投资人千万不能轻信承诺,他们的承诺有时就是可怜的一张纸而已。d)非法集资人往往是租赁繁华核心地段办公室并富丽堂皇地装修门面,甚至自行挂上一些领导或名人合影题字、虚构丰功伟绩等,但并没有合法资质或者假冒合法资质;所以投资人千万要注意不能只看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不能代表金融、基金等资质或许可,还要注意有的是假冒伪造资质。投资人在做到上述几点的基础上还要采取e)网上调查,包括投资人登录市场监管局(以前称工商局)、证监会局、互联网金融协会、国家网信办、国家证基会、法院裁判和执行、公安局、检察院、甚至是央行征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住建部等等等正规PC或手机终端网站,哪怕是最简单的百度搜索,以查明集资人和产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f)实地调查,投资人通过去集资人现场尤其是到相关主管机关进行调查了解核实集资人和产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g)如果投资人能够委托律师的也可以委托律师调查。h)投资人经过调查核实确认集资人和产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之后,交易前千万要仔细阅读全部法律文件,尤其要注意附件或补充协议等,要特别注意违约保护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尽量保证对自己有利。例如管辖上很多非法集资人喜欢约定在出现争议时采用商事仲裁的方式,而且喜欢约定离投资人远、离集资人近的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其用心和目的是因为仲裁的费用高成本大而且集资人可能还存在地方保护心理,这样就可以在投资人维权时刁难投资人、击溃投资人心理防线,促使投资人放弃维权。i)投资人在阅读全部法律文件条款之后,对于认为不公平的地方甚至存在陷阱嫌疑的地方,千万不要受到对方各种花招影响而盲目签署文件,要敢于提出疑问、交涉、谈判甚至给自己设置冷静期并咨询律师等。j)之后投资人如果签署文件,比如合同、电子合同等,当然最好是面签,确定所盖的公章与集资人(姑且可以把对方看成为非法集资人,以下同)公司名称一致,法人(法定代表人,下同)是公司法人真名,包括要加盖骑缝章、签字要真实、文件要齐全等,还包括附件是否齐全和签章情况,如果发现有诈的或存在问题的投资人应立即停止交易或进行交涉。k)投资人签署文件后要保管好全部文件,必须是索要和保管好原件,对于电子数据必须保存在原始载体上。l)之后投资人支付环节属于合同的履行阶段,支付时切忌尽量不要采用现金方式,而是尽量采用转账方式,而且支付方、收款方、开票方必须与合同主体一致(可按照财务“四流一致”标准),投资人千万不要听信任何谗言而麻痹大意。m)之后投资人应当跟踪合同履行,在集资人兑付期限将要到达前投资人完全有权通过电话甚至登门向集资人提示,不要不好意思,这是您的合法正当权利。n)在到期后如果集资人未能履行兑付义务要立即提高警惕,并严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投资人千万不要相信任何没有契约精神而违约的人。

上面第(1)点预防阶段的a——n个步骤,投资人应当认真完成,这是对您自己负责,您所做的每一步工作都非常重要,否则您维权阶段将会面临重大障碍和艰难,预防也是维权的基础。下面继续简述投资人在维权阶段的步骤即第(2)点,当投资人发现集资人违约或发现集资人属于非法集资时应当这样维权:a)投资人应注意随时收集并且固定集资人违约或非法集资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之前您作为保留的相关全部文件,以及后来您通过电信、电子、登门等等方式依法采取的相关措施的证据,例如录音、录像、邮件、微信这些视听资料类或电子数据类证据,或前往金融机构打印流水或进行手机支付截图等等,这些证据也应保留在原始载体上或让金融机构盖章等。b)投资人将上述资料备好,可以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谈判、调查、民商事起诉保全、刑事报案附带民事、配合登记询问、作证和追缴分配等等,以上这些措施力度不同,应根据集资人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力度的措施,力度可以由小到大,情况紧急的也可以马上加大力度。c)投资人千万要牢记兵贵神速,切勿拖延,防止风险加大,尤其防止集资人采取缓兵之计而后逃之夭夭;投资人千万要牢记上当受骗的绝非您一个人,所以僧多粥少,早一刻维权可能是最能喝到粥而且可能会喝饱的人,谁晚了谁就可能喝到的粥少或者喝不到粥;投资人千万要牢记打蛇打七寸,一定要抓住对方要害,打击得准事半功倍,不然就可能会枉费徒劳;投资人千万要牢记少输就是赢,不赚不亏更是赢;投资人千万要牢记法律武器,您拥有很多法律武器,具体选择何种法律武器,应同自己的律师多沟通,善于听取律师建议。e)当投资人委托自己信任的律师后,之后紧密配合律师工作,大部分工作是以律师为主来做的,律师的武器或方式刚才提到了一些,接下来本律师简要比较一下这几种武器或方式。f)非诉,即律师函、谈判等武器或方式。如果投资人发现上当受骗和委托律师及时,早委托律师及时干预介入,一般维权成功的几率会比较大,否则可能会耽误维权时机,因为律师也需要时间。g)行政武器或方式。行政手段包括行政诉讼律师一般使用的比较少,主要是周期长,不够及时有力,这样将对投资人不利,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h)民事或商事武器,主要指民商事诉讼手段。投资人千万要注意在诉讼阶段尤其是一审阶段最为重要,千万不能盲目指望二审阶段。很多投资人不懂得这个道理,例如有的投资人一审阶段自行打官司,结果抓不住要害能赢的官司反而输了,二审想到了律师就请律师去热剩饭,翻案非常难,翻案一般只有20%的概率。而且一审阶段有很多重要的辅助工作,律师一般驾轻就熟,一能抓住重点要害,不会做许多无用功;二能节约时间成本或缩短周期,提高效率,也就是兵贵神速;三能通过很多方式帮助投资人节省司法费用等成本;四能从专业上促使维权结果对投资人扭转和有利;五能依法利用和开拓律师自身合法资源帮助投资人等。i)刑事手段,刑事手段不单包括报案,也不单包括刑事诉讼手段,还包括侦查前后的查封冻结和后期追缴和退赔等手段,既分为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又分为侦查、检察、审判、执行阶段。j)若是再说可能还有自力救济武器,就是投资人自己办,不请律师。k)有时候会存在民刑交叉案件,对于民刑交叉案件应当梳理清事实和证据,确定合适的方案,以免影响维权效果大打折扣。l)以上各个武器或方式中系本律师的简要概述,具体承办时会有很多环节或步骤,包括注意事项等。m)同时,以上各个武器中,最好的武器当然是非诉手段(各种成本最小,效果可能最好),较好的是民商事武器(各种成本开始加大,效果可能较好),较不好的是刑事武器(时间成本最大,效果可能一般),最不好的武器是自力救济手段(基本上都中了集资人缓兵之计等各种招数)。好与不好主要是从维权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和维权效果等普遍标准来考量的。具体到个案是好还是不好,取决于集资人具体情形(信用、意愿、能力、目的、方式、集资发展阶段、复杂性甚至是狡猾程度等)、投资人委托律师及时与否(法律意识、经济能力、行为效率等)、律师自身业务素质(专业、经验、职业道德等)、地域和司法机关情况(是否有保护伞、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和案情发展阶段(案发前阶段、案发后侦查、检察、一审、二审、执行等阶段)等等因素。

以上系本律师对投资人简要概括地提供的建议,仅供投资人面对非法集资时如何预防上当受骗以及如何维权进行参考。以后本律师还将分篇分章继续具体阐述,包括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时惯用的手段和工具,非法集资后逃避或减轻责任的套路或方式,包括重大典型案件交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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