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许仙凤律师
全国
从业11年 合伙人律师
401
好评人数
32870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国家赔偿受理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3-08

一、国家赔偿受理范围


(一)行政赔偿案件受理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刑事赔偿案件受理范围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许仙凤律师
您可以咨询许仙凤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32870 人 | 全国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