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黄戈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14年 主办律师
45
好评人数
4725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医疗损害鉴定中医学律师的作用
更新时间:2012-02-03

由于法官大都不懂医,他们判案也就是依据医疗损害鉴定结论来作出相应判决,可见,鉴定结论在医疗纠纷中的重要性。而目前医学律师数量较少,尚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于是大量的医疗纠纷都是在没有医学律师参与下进行的,导致大部分的医疗纠纷最终结果不如人意。除了部分是因为经济困难外,更多则是存在观念上的误区。

其一,患方自认为医院的错误非常明显,自己就能搞掂,不需要医学律师。这种误区在于自以为是,因为大部分的患者即不懂医,又不懂法,很可能其认为的错误并不是错误;或者其认为的错误本身是一种错误,但自己无法找到医学和法律上的依据,医方非常容易用医学原理否认患方认为的错误。

其二,受非医学律师的误导。有的患者出现了纠纷请教一些非专业的医学律师,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这些律师不懂装懂,顺应患者的需求,给你一个他自己也不懂的建议,反正最后鉴定失败,他就说是医学会领袖偏袒所致。

其三,部分患方可能咨询了医学专业律师,自认为不需要医学律师自己找一找资料也能搞定。这个误区在于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其实从有一个观点到证明一个观点作为法律证据是有很大距离的。一个构成医疗鉴定结论的形成,需要有病历资料支持,更需要有医学规范、文献的支持,同时还要和实际情况相吻合,医学上没有绝对,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任何一个观点站在医学角度上讲都是很容易攻破的。

其四,也有部分人认为:鉴定是医学专家的事,律师起不了任何作用。其实任何一个医疗纠纷,鉴定专家都十分清楚医方问题出在哪里,但是鉴定专家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指出来,更何况他们和医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呢,鉴定专家自己就是医生,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也可能出现医疗纠纷的。今天是他们给同行的案件作鉴定,明天很可能就会由同行来给自己的案件做鉴定,可以说他们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你说能指望专家来指责医方的过错吗?现在举证责任中要证明医方有过错、损害后果以及这二者之间的存在因果关系的责任还是在患方!

其实鉴定专家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有正义和责任,当然对医院的保护倾向是肯定的!但是,如果我们能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一般专家不会完全否认,对不直接涉及自己的利益,违反原则的事情他还是不会去做的!

从上面可以看出,医学损害鉴定中有与没有医学律师的结果是有天壤之别的,这也是为什么需要医学律师参加鉴定的原因!因为医学律师,特别是从事过多年临床工作的医学律师,他们对医疗工作中的法律规范、基本原理、操作指南都十分清楚,可以明确指出医方在诊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医学律师的参与,对鉴定专家中即使有偏袒医方之心,也不敢作出违反原则的鉴定结论,因为医学律师可以对结论提出一针见血的质疑,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