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仓储合同诉讼时效,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黄华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110人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从业20年
仓储合同诉讼时效,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诉讼时效:黄华律师(12年律师经验)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13242966417

仓储合同诉讼时效: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1、合同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3、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4、仓储合同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以保管人向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合同标的。

保管人以仓库为堆藏保管仓储物的设备。

仓储物必须是动产。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依法能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或经济组织。

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一方提供仓储服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2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共同抵押的清偿顺序,混合担保与连带共同抵押的区别
0人浏览
二手房卖家违约官司要打多久?
0人浏览
二手房交易违约责任,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
0人浏览
二手房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违约最新案例!
0人浏览
深圳二手房卖方违约(毁约)申请强制过户法院是否支持?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