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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娟律师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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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昆山工伤鉴定受理通知
更新时间:2016-08-24
2016年9月昆山工伤鉴定受理通知 接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2016年9月份的鉴定受理时间定于2016年9月6日至9月8日,报名时请把《劳动能力鉴定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准备劳动能力鉴定费200元/人次。同时应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鉴定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有关病史材料(包括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X光片、CT片检查报告,医学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记录等)复印件
友情提醒:1、黑色水笔或黑色钢笔填写表格。
2、鉴定表需职工本人签字,并注明职工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鉴定表还需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鉴定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所公章(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的除外);工伤认定是单位申报的鉴定时单位不肯加盖公章的,职工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所进行反映,并让劳动管理所写明联系单位得到的回馈并加盖公章。
4、职工现场鉴定和领取鉴定报告都必须用二代身份证。
5、职工治疗时安装内固定的,必须取出内固定才能申报鉴定。
特此通知。

昆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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