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企业用工的形式本就多种多样,除了常见的劳动合同之外,还存在各种灵活的用工需求。企业人事及行政人员可在避免相关法律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时间、成本、操作等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项目 序号 |
劳动合同 |
劳务派遣 |
劳务合同 |
主体 |
劳动者 用人单位 |
派遣公司(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派遣员工
|
合同方 合同方(内部员工) |
地位 |
隶属、管理 |
三方主体、两层法律关系 |
平等 |
适用的法律 |
《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合同法》、《公司法》等 |
限制条件 |
无 |
派遣公司需获得劳务派遣资质,且派遣的员工不得超过公司总人数的10% |
无 |
表现形式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
劳务(岗位)外包协议、承揽合同、合作协议等 |
要求 |
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必须缴纳社保 |
用工单位无需签劳动合同; 不需缴纳社保 |
用工单位无需签劳动合同;不需缴纳社保 |
结算方式 |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且不低于法律规定) |
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的派遣人数结算费用,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
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一般是“事”。 |
法律责任 |
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责任。 |
给派遣的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承担权利义务,承包方员工不直接与发包方产生法律关系,一般无需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涉及发包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 |
小结: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利保护最周严的一种方式,在符合劳动关系的情形下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以签订其他合同的方式回避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企业要建立健全员工入职、管理、离职的系列规章制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需求选择其他的用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