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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华律师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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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质疑网店“虚假发货”抱团维权难,
更新时间:2015-09-01

案例

去年《新法制报》报道了近百名消费者针对1号店网购订单异常的案例。去年6月26日,1号店第三方店铺云娜箱包专营店发布“任选2件2折”的促销活动,28日,消费者的购买信息页面出现物流变化,消费者根据单号查询发现,快递流转信息跟实际有差异、包裹签收时间出现“穿越”、不同收货地址是同一单号的现象。也就是说,商家存在“虚假发货”。
7月2日,1号店就该事件在其官网发布《云娜箱包专营店事宜》公告称,因入驻商家内部管理问题导致该问题,1号店平台决定直接介入处理,并将按既有平台规则对所涉用户给予补偿,即对非批量购买的普通用户给予相应金额的返利。次日,店铺的页面已经无法显示。
消费者对1号店将商家的“虚假发货”判定为“订单确认操作失误”并按照支付金额的30%进行赔偿,并不能接受。他们认为,给消费者错误订单号,就说明了商家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行为,应该按照新消法严格执行,赔偿500元。最后,消费者抱团维权也面临索赔难的问题。
点评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本案中,消费者认为是“虚假发货”,而网站认为是“订单确认操作失误”,如果双方对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共同申请权威第三方确认甚至司法确认。如果最终认定是网店“虚假发货”的话,则网店构成欺诈,应该按照前述法律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支招

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权益被侵犯的事件时,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至关重要。就本案而言,重要证据包括网店促销活动的公告信息、消费者预订商品的信息及付款信息等。证据越充分,事实认定对消费者就越有利,成功维权的希望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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