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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柏明律师
上海-上海
从业18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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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套餐
更新时间:2011-10-14
中小企业顾问法律服务套餐
--服务费用:
甲类3000元/年;乙类4000元/年;丙类6000元/年;丁类8000元/年;戊类10000元/年。
--会员享受下列内容的法律服务:
(1)解答法律咨询;
(2)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3)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包括前期的审查劳动合同、人事规章制度及经营性合同文件,填补法律漏洞,以及后续的审查、修改合同及法律文书);
(4)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律师为会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的总件数为:
(1)对甲类会员,每年不超过6件;
(2)对乙类会员,每年不超过12件;
(3)对丙类会员,每年不超过18件;
(4)对丁类会员,每年不超过24件;
(5)对戊类会员,每年不超过30件。
--律师为会员解答咨询不限制次数。
--律师承办上述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的事务时,不出门服务,也不上门服务,而是运用现代化通讯工具。
--会员要求律师出门、上门承办下列内容的法律事务,按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优惠收费并优先办理:
(1)代理诉讼、仲裁;
(2)参加重大项目谈判并草拟、审查、修改全套法律文书;
(3)参与股份制改造并草拟、审查、修改全套法律文书;
(4)草拟、审查、修改设立公司的成套法律文书;
(5)草拟、审查、修改或办理涉及期货、外贸、海关、工商、税务、知识产权等业务的成套文书、手续;
(6)制定全套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7)其他要求律师上门、出门承办的法律事务。
--律师为会员提供口头、文字法律服务,以下列方式进行:
(1)电子信箱;
(2)QQ、MSN;
(3)网站留言本;
(4)电话;
(5)传真;
(6)当面;
(7)其他方式。
--会员在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如实陈述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及时、认真、详尽、准确地向律师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资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其他便利。若出现隐瞒或编造事实的情况,律师对所提供的相关法律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受会员委托,从事与会员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差旅等费用由会员支付。
具体情况可致电13636545994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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