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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仁友律师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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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溢油事故后的索赔
更新时间:2011-09-15
康菲渤海溢油事故持续发酵,现在已全面进入索赔阶段。国家层面的,国家海洋局已高调选聘律师准备代表国家提起生态索赔,现在索赔评估正在进行。前几日,有报道称,农业部渔业局将就渔业资源提起索赔,同时表示,渔民个人损失由个体索赔。终于,农业部发声了,有点亡羊补牢的意思。

水域污染造成的渔业损失大体上分为养殖损失和渔业资源损失。渔业资源损失既有当年的损失,也有恢复渔业资源过程的损失,由于难以明确到渔民个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有渔业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索赔,索赔到的款项主要用于增养殖放流等修复渔业资源的措施。养殖损失可以明确到具体的养殖户和养殖企业,他们可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提起索赔。农业部称,不管渔民个体索赔还是渔业部门的渔业资源索赔,我国都有成功的先例。比如,2002年的塔斯曼海油轮溢油索赔案,2005年阿提哥油轮溢油索赔案。

现今,河北乐亭渔民的起诉,被天津海事法院驳回,原因是证据不足。山东牟平渔民也自发组织准备起诉,但起诉的证据更为模糊和不明确。渔民的索赔需要各方面的支持。我们应该明白,要挽救已经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维权是必经之路,如果继续沉默下去或者做壁上观,这场污染将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而污染者将会逍遥法外。所以,渔民的索赔需要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

需要技术的支持,证据的搜集就是个专业的技术活;需要政府的支持,国民利益受损,政府部门就应该负起应有的责任;需要法律的支持,解决法律难题,并非渔民养殖户所长,我们法律人士应当提供法律援助;需要舆论的支持,这种舆论的支持,不止只来自媒体,还应该有更多方面声音的汇合。

康菲的傲慢,已被民众领教,此时各方若不能形成合力,傲慢的康菲只怕更会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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