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杀身亡的原因各异,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这要看学校对学生自杀是否有过错及是否有一定因果关系。如果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方式方法不恰当,存在语言过激、歧视、讥讽、嘲笑或体罚等行为,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的相规定,不论学生自杀事件是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学校都在担责。若是因学生个人心理素质等原因,学校并无过错或过失的,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