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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敬律师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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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交通事故维权 (车辆保险篇)
更新时间:2014-07-15

随着机动车辆数量的快速增长,每天因交通事故发生伤亡数量也在不断攀升。今天,我们来解读,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到的车辆保险的相关法律问题。

【问题一】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是否可以就交强险范围内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最高院2012年2月21日下发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点有如下建议:“未投保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上,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权责任认定和划分”。于这个问题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 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有了明确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样一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层面得到了切实充分的保障。

【问题二】醉酒、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偿?

交强险应当赔付。《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也予以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问题三】肇事车辆同时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法院会怎么确定赔偿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律师提示:为了您和他人,在安全驾驶的同时,请提高保险意识,根据实际情况为机动车投保,以避免给您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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