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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社会角色——从世界杯的裁判说起
吴猛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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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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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再一次吸引了全世界球迷以及众多伪球迷包括职业赌徒的眼光,成为了这个夏天最为热门的词汇。尤其是在足球运动流行的国家,球迷们将世界杯比赛这一个月仿佛当成了一个月节日,无论自己支持的球队、喜爱的球星的战绩如何、状态如何,有世界杯的地方就有快乐。

回到今年的世界杯比赛本身,直到目前为止,今年世界杯的执法裁判意外地在很多场次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确实,从纯粹足球比赛规则的角度来看,有好几个决定了比赛走向或者杀死比赛的判罚确实是有待商榷,裁判也接受到了来自球迷、媒体、球员的口诛笔伐,很多中国球迷甚至觉着这样的执法水平让他们很适应,因为与他们十分熟悉的中超裁判的执法水平难分伯仲。在笔者看来,裁判就是一场足球赛的法官,他运用着足球比赛的规则,面对着足球场上瞬息万变的情况而做出一次次判决,而且对于足球比赛而言裁判判罚是即时的、一审终审的,即使有赛后的申诉程序也无法改变判罚的即时生效,影响比赛的走势。而比赛双方的球员、教练员,就像法庭上的原被告及其委托的律师团队,各自在尽全力发挥自己的技战术试图赢得比赛或者审判。

因此,毫无疑问,在世界杯足球赛上,球员和教练员是比赛的主角,是决定一场比赛质量高低和胜败的根本性因素。裁判的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在球场上定纷止争,保障比赛在公平、公正的秩序下进行。球迷们观看足球比赛主要是为了欣赏球员一次次的传球、过人、射门等精彩表演和教练员一次次精彩的排兵布阵和针对性的换人调整,裁判只是一个外在的保障比赛顺利进行的因素。但是,在许多比赛当中,裁判却一不小心成为了场上“最为耀眼的明星”,双方球员极有可能都对其判罚表示不满,裁判疲于用一个个判罚来弥补原来错误的判罚,每一声哨响都会有来自球员、教练员以及球迷的抗议和谩骂。有些关键性的判罚甚至直接决定了比赛走向,裁判接管了并应该属于球员的世界杯。因此,在足球界有一句亘古不变的真理,那就是:一个最好的裁判是让球迷忘记了你存在的裁判。因此,一个完美的裁判是一个消失在比赛当中的裁判。

我们法律人都关心中国的法律实践,而法律实践当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便是司法。在号称拥有世界上最为先进的制度设计的美国的宪政框架和宪政实践中,司法权作为相互制衡三权分立当中的重要一支,不仅仅独立审判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同时还具有对立法权、行政权的违宪审查权,可以说,司法权成为了守住公民权力底线的最后一道防线。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及其州法院在美国的政治实践当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美国的司法权运作成为了一个为世界瞻仰、膜拜的神话。在当下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机关正在从阶级斗争的“刀把子”、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身份当中逐渐转化成权利救济、定纷止争、惩恶扬善的社会角色。尤其是中共中央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更是将司法机关及其司法权的功能强化,在研究司法或者其它众多法律人的眼里,一个以司法权运作为核心的现代治理体系将在未来逐步建立,司法在社会当中将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样的理想却是让人欢欣鼓舞,充满期待。但是当我们冷静下来思考一下作为一个社会的裁判者竟然要在社会治理当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那就像一场世界杯足球赛的裁判将在比赛当中扮演决定比赛的角色一样,说明这场比赛已经失去了其本身应该展现出来的内容,这个社会也已经失去了其原本最应该拥有的状态。足球赛当中裁判扮演了重要角色无非是这两类情况:第一,比赛当中犯规过多,哨声密集。第二,裁判的某几个判罚(主要是误判,无论是故意还是过时)直接决定了比赛的走势,影响了比赛结果。在社会当中,如果出现的是前者的情况,那就说明这个社会矛盾过多,这些矛盾最后都进入了司法程序,其它的解纷手段和机制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司法从最后一道防线走向了第一道防线。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就说明司法(也就是足球比赛的裁判)本身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司法不但没有成为良好的定纷止争的机制,其司法不公加剧了社会的矛盾。

所以,当我们为司法改革振臂高呼之时,我们必须冷静想一想什么叫做真正的现代治理体系?在现代的社会治理体系当中司法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司法在社会当中发挥其定纷止争等作用固然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但是,当一个社会将司法权的运用作为一项最为重要或者最为前沿的治理方式的时候,那只能说明其行政权、立法权以及其它社会自治权力的行使出现了严重问题,司法从矛盾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走向了第一道防线,也许,这样的诉讼社会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的法治社会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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