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辛明珍律师
山东-济南
从业14年 主办律师
2
好评人数
300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借名买房,房屋归谁所有
更新时间:2014-05-10

国家调控政策的加力和银行房贷条件的紧缩,均对房产交易构成了一定的影响。面对种种限购政策及限贷规定,当事人为了达成交易目的,往往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的方式获得购房资格和贷款资格。但随着房屋价格持续上涨,在购买房屋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购房人往往就房屋归属产生纠纷,引发诉讼。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不能仅凭双方当事人在购买房屋前的协议就确认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而应对相关情况进行逐一审查,在确定实际出资人后,才能最终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事实上,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普遍对购房的时间出资情况、双方关于房屋所有权或实际出资人有无约定等情况进行核实后,将房屋所有权或者合同权利归实际出资购房人的处理方式。这是以物权有因性作为出发点,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情况下适用的处理方式。但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应考虑如下因素:1、在诉争房屋上的他项权存续情况下,须征询他项权人(银行、典当公司等)的意见,在实际购房同意出资涤除相关权利后,再行确认权属。2、贷款购房后,首付款出资人拖延,拒不还贷,名义购房人亦参与了部分实际偿还贷款或借用其名义贷款、购房,亦会给今后购房、贷款造成不利,借名方涉及不当得利等情形可采取释明当事人应另案主张的处理方式,避免使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化,给审判工作增加难度。3、对诉争房屋是否涉及其他隐名权利人进行审查,如在购买房屋时,出借方及借用方是否已有配偶。如发现其他隐名权利人应及时通知其参加诉讼或取得其明确的意见。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