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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家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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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欠条、收条知多少?
更新时间:2014-05-09

“借条”、“欠条”、“收条”虽然都作为民间借贷的凭证,但是如果发生借款时最好打“借条”,最好不要打“欠条”;更不要打“收条”。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们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

“借条”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的法律事实,直接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对方当事人要否认一般并不容易,借条持有人不需要再举证证明借贷的事实,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决。

“欠条”虽然可以说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证明借贷的事实。也就是说欠钱可能因为借贷原因形成,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形成。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必须证明存在借贷事实;如果对方否认借贷事实,欠条持有人还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借贷事实。法院往往不能在未查清“欠条”背后的事实原因情况下直接判决。

“收条”只能证明对方当事人收取了款项,却无法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事实,也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必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收条也可以是收到货款的凭证,这种收条反而是消灭债权债务的凭证。当收条持有人凭“收条”向法院起诉时,收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证明收条背后存在的借贷事实;如果收条持有人无法证明借贷事实,法院一般将不会支持。也就是说,仅仅凭收条是无法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欠钱的借贷关系。

因此在民间借贷发生时,当事人特别要注意。借条效力最高,可以直接证明借贷关系;欠条法律效力其次,可以证明“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证明“借钱”的借贷关系;收条效力最低,甚至连债权债务都证明不了,更无法证明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欠条”、“收条”的内容表明了是借贷关系,那么“欠条”、“收条”也具有“借条” 的法律效力。(摘)

附:“借条”、“欠条”、“收条”的基本格式

借条

兹×××(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

双方约定按照年(月)利息×%计算利息。还款期限×年×月×日前。

此据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欠条

兹×××(借款人)欠×××(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双

方约定按照年(月)利息×%计算利息。还款期限为×年×月×日前。

此据

欠(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收条

兹收到×××(出借人)提供的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双方约定按照年(月)利息×%计算利息。还款期限为×年×月×日前。

此据

收(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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