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荣安律师
河北
从业14年 主办律师
27
好评人数
3755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原创】医疗纠纷容易败诉的八种情形
更新时间:2018-11-02

保定律师张荣安

在医疗纠纷中,被鉴定为事故或者过错,形成胜诉案件的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医疗纠纷不构成事故。这些案件中排除高收费与贫穷就医以及医患沟通不够等因素外,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维权技能或者对案件性质认识不够导致,这就意味着部分案件患方的诉求不被认可或者败诉,认真分析其原因可归纳如下:

一、未及时复制、封存病历而先向医疗机构谈判、调解,调解不成申请鉴定或者起诉的。

此时,你的观点已经全部暴露给医方,他们可以有的放矢的更改病历,甚至整篇整页地换下来。鉴定时依据此病历足以将你气死,你确拿不出反证来。

二、对于病历未进行医学专业分析或者论证,找出业内公认的违规或者过错而及早申请鉴定或者向法院起诉的。

看病历专业性很强,对于非医人员就象看“天书”,是否有“违规”更是无从谈起。不同的临床专业的规范不同,有些是约定俗成的,找不出违规是无法确定医疗过错的。

三、只强调死亡、残疾和经济损失的后果而不考虑是否有医疗违规、医疗过错而申请鉴定或者起诉的。

在某种角度上讲,医院就是死人、花钱破财的场所。因为许多疾病根本不能治愈,有的手术风险极高,成功率仅20-30%。不做是死,做也可能死。加之费用高得惊人,最终是人也完了,钱也没了。对于穷人来说确实是无法接受的。但是,医疗机构不是慈善机构,它是挣钱的不是施舍的。没有医疗过错他们是不会赔偿你的。

四、对死亡原因有异议但未做尸检,在尸体处理后申请鉴定或者起诉的。

尸检是确定死亡原因的手段,你对死因有异议但你确将尸体火化了,或者超过48小时(有冷冻条件的不超过七天)后提出尸检,细胞已经自溶,病理不能做了,死因确定不了你就无法推翻医院的结论!最终还是以医院怎么说就怎么是吧。

五、不考查代理人是否有医学背景、医学鉴定或者临床经历,仅从程序方面指导或者按照一般案件的办案思路申请鉴定或者诉讼的。

医学知识很深奥哟!仅基础知识专科需要学三年,本科五年的。再说诊疗常规中有许多是约定俗成的,专业学会不断地制定新的,废止旧的,书本上也查不到。要“班门前弄斧”,而“班门”内部已经不用斧了!

六、在诊所或者卫生室就诊发生死亡,生前无病历、死后亦无尸检报告而申请鉴定或者向法院起诉的。

诊所和卫生室等在行医过程中是不制作病历的,仅有一般的门诊登记本和处方,这些东西还不交给你。在这些小医疗机构就医如发生亡,农村又有拒尸检的习俗。当你将尸体处理了再来申请鉴定或者诉讼,当然是没有任何证据了,在这种情况下来维权等于是自找气生!

七、诊疗过程中发生争议,医疗机构给予少量补偿、免除少量医疗费等而认为有医疗过错申请鉴定或者起诉的,

现在的医疗争议点很多,服务态度差、收费高、使用的药械质量低劣、风险告知不够、病历书写有错等。早期你将大夫说住了,也许给你点补偿以求平安。这种花钱买平安的方法可能会诱导致你走向诉讼或者申请鉴定,结果是死胡同。

八、医疗机构有部分过错,患方在起诉中按全责足额请求赔偿的。

医疗过错是常见的,并不一定会引起全额赔偿。诉讼标的高了败诉比例大,你会很难受,本人曾见过多起胜了官司、赔了钱的案子。做事还是讲究度,追求一个公正、公平而已。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