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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律师
吉林省-延边州
从业16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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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规避劳动法律风险意见书
更新时间:2011-0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等的权利义务,只要企业规范管理,就可以做到不增加用工成本同时主导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很多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调整管理制度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因为工人主张双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损失而倒闭。制度不规范还会导致企业培养人才后,人才跳槽,出现了培养人才、流失人才、恶性竞争的不良循环,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很多智慧的企业管理人员适时调整公司管理制度,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在劳资纠纷等案件中处于主动地位,为企业留住了人才、企业形成良性发展。下面用具体的案例说明规范公司管理的必要性。 以一个企业一天工作时间9小时,一个月工作26天,工人月工资1500元,2008年后工作了一年计算。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贵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没有规范的工资条及公司规章制度,一旦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则该企业依法应当向员工赔偿的项目有: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还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1. 加班费。因为该企业没有约定正班工资故通常劳动部门会将1500元的月工资作为正班工资,以此为基数计算加班费。经折算后,加班费金额一个月不低于人民币1075元;一年加班费为12900元。 2.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该企业工人应得到的双倍工资不低于1500+1075=2575元每月。按11个月计算应补偿28325元。 3. 经济补偿金。按一年补一个月计算,该项补偿金为2575元。 因为企业的管理不规范,为一个工人依法补偿的金额暂以上三项计算合计人民币43800元。劳动密集型企业甚至有上百个员工起诉,导致企业倒闭。 如果企业规范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制定合理的工资结构及规章制度,以上损失完全可以避免。 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在为780元。如果该企业规范管理则无需支付双倍工资,支付1350元每月的工资就符合了法律的规定,不会出现多支付工资反而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劳动关系就会更和谐。 规范的企业管理可以节省用工成本、促成和谐劳动关系、提高生产效率、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从而树立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为企业更好的发展,吉林弘川律师事务所已推出劳动专项法律服务专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规章制度、工资结构、各类通知等在内的完备用工法律文件,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成功为多家企业调整和规范了公司管理制度。从制度上避免经济损失,为企业留住人才,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此专项法律服务避免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经济损失。 从管理学的角度讲,预防的成本远远低于治疗的费用。目前员工没有主张权利不代表没有权利主张。智慧的您一定懂得防患于未然的道理,真诚地建议贵司立即规范劳动用工制度。 术业有专攻,我们有信心通过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律为贵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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