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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应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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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房占用共用通道,应注意相邻关系
更新时间:2005-02-23

作者:唐应欣
金女士咨询:
我家的房屋与李家的房屋中间有一空闲地已经形成通道,通道大概有近三米宽,几十年来我们回家都必经此路。现在李家的人正在通道上搭建建筑物,影响我们通行,我该怎么办?
唐律师解答:
首先,李家的人在通道上搭建建筑物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获得相应的手续,李家人搭建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应当停止搭建或立即拆除。
其次,即使李家人搭建建筑物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这里还涉及一个"相邻关系"的问题。相邻关系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当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李家在搭建合法的建筑物时,也不能影响金女士家人的通行,起码应当为金家留足通行的道路,同时李家还应当避免新搭建的建筑屋的滴水、排水等问题对金家造成影响。建议金女士在李家搭建建筑物之前,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以避免造成损失;若协商、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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