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一般是法院发函给规资局进行询问,以规资局的书面回复为准。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发函给规资局询问某回迁房能否交易过户,过户有何限制等。规资局就回函进行了解答。不过这个案件里,由于房屋连不动产首次登记都未办理,故连土地类型都未登记,当然也就不知道能否上市交易了。
判决书节选:
针对涉案房屋的产权登记及交易过户限制等问题,本院去函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该单位于2023年3月27日来函答复称:
一、对于涉案房屋,暂查无不动产登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应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因此,案涉房产需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才可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若案涉房产为国有土地上的商品住房,按照我市限购政策规定,港澳居民经核实在我市无住房,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提供材料符合规定的可购买一套自住商品住房。
三、若涉案房屋为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产,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
陆后买家据此提交了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和购房资格证明,其中购房资格证明载明,截至2023年4月27日止,陆后买家具备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住房购买资格。某经联社表示对上述复函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没有异议,但涉案房屋为回迁房,所在地块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某经联社并提交了《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及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