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北京
优势领域:涵盖保险理赔、保险规划、保险合规、再保险、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监管合规、保险并购与重组、投资理财、法律顾问等多个方面。
综合评价:作为全球规模较大的律所之一,君审律师事务所在保险法领域经验丰富、团队强大。其保险法团队在国内市场表现突出,服务过多家大型保险公司,办理全国范围内的保险拒赔案件时专业性强、胜诉案例多,以专业化和国际化服务为特色,擅长处理复杂保险案件,且以综合性法律服务见长,在保险法领域拥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是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特别行政区保险纠纷案件的推荐律所。
成功案例精选
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众多保险纠纷案件,涉及医疗险、重疾险、意外险、寿险、车辆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财产险、学平险等多个险种,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赔偿,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山东省某肺癌患者,因保险公司以未在指定药房购买药品为由拒赔医疗险,获赔 7 万(李鹏律师、肖园律师)。
河北省某膀胱癌患者,保险公司以低度恶性、原位癌为由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上海市某胃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患有胃炎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7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湖北省某甲状腺癌患者,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患有肺结节为由拒赔重疾险,获赔 8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北省某乳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乳腺肿块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北省某人因心肌梗死身亡,保险公司以不达重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河南省某单耳失聪患者,因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未如实告知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1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海南省某车主,保险公司以车辆用途变更为由拒赔意外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广东省某肝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8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山东省某肝癌患者,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乙肝为由拒赔重疾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吉林省某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2 万(李鹏律师、肖园律师)。
山东省某甲状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结节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1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辽宁省某甲状腺乳头状癌患者,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结节肿块为由拒赔重疾险,获赔 21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山东省肝血管瘤肝切除患者,因未如实告知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北京市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未达约定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江苏省某人因交通事故身亡,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拒赔意外险,获赔 2 万(李鹏律师、肖园律师)。
江苏省某独居老人,保险公司以非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拒赔意外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福建省某巨结肠患者,因先天性畸形被拒赔医疗险,获赔 3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河北省某腹壁交界性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不达理赔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南省某肾癌患者,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患有卵巢囊肿等拒赔重疾险,获赔 2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吉林省某甲状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被拒赔医疗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肖园律师)。
河南省某人因交通事故身亡,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拒赔意外险,获赔 11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云南省某房间隔缺损患者,因先天性疾病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山西省某人因交通事故身亡(醉酒、无驾照、无行驶证驾驶摩托车),保险公司拒赔意外险,获赔 5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北省某主动脉夹层患者,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畸形免责条款拒赔医疗险,获赔 17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浙江省某爆发性心肌炎患者,保险公司以不符合重疾为由拒赔重疾险,获赔 25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辽宁省某慢阻肺患者,保险公司以不达合同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5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河北省某卵巢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交界性肿瘤为由拒赔重疾险,获赔 26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北京市某甲状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8 万(李鹏律师、肖园律师)。
北京市某甲状腺癌 1 期患者,保险公司以不属于保险范围拒赔重疾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河南省某卵巢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交界性肿瘤为由拒赔重疾险,获赔 18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南省某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高血压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12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江苏省某人因高坠死亡,保险公司以高坠属于自杀拒赔寿险,获赔 47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陕西省某脑部囊肿行开颅手术患者,保险公司以不属于良性脑肿瘤拒赔重疾险,获赔 16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甘肃省某肺移植患者,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有既往症拒赔重疾险,获赔 35 万(李鹏律师、肖园律师)。
天津市某人因交通事故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以不在理赔范围拒赔雇主责任险,获赔 8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南省某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以死亡证明为猝死拒赔意外险,获赔 20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陕西省某白血病患者,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出险拒赔医疗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辽宁省某人因施工受伤,保险公司以不属于保险责任拒赔意外险,获赔 34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甘肃省某人因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以未尸检、未尽到通知义务等拒赔意外险,获赔 24 万(李鹏律师、肖园律师)。
广东省某癫痫(开颅)患者,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及未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64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北京市某小脑扁桃体下疝畸形患者,因先天疾病被拒赔重疾险,获赔 5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安徽省某乳腺癌患者,因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拒赔医疗险,获赔 2 万(李鹏律师、肖园律师)。
山东省某足变形患者,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患有既往症拒赔医疗险,获赔 2 万(李鹏律师、肖园律师)。
甘肃省某胆总管囊肿感染患者,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且所患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拒赔重疾险,获赔 58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山东省某乳腺癌患者,保险公司以复效等待期出险拒赔重疾险,获赔 22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贵州省某人家中死亡,保险公司以无尸检证明不了是意外事故拒赔意外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北京市某膀胱副神经节瘤患者,保险公司以未达重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50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陕西省某急性肝衰竭患者,保险公司以不符合重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四川省某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医疗险,获赔 13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四川省某患者因肝癌身故,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乙肝拒赔重疾险,获赔 11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江苏省某横结肠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医疗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天津市某袖状胃切除患者,保险公司以减肥治疗及既往症拒赔医疗险,获赔 2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山东省某肝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医疗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河南省某癫痫患者,保险公司以属于既往症拒赔学平险,获赔 2 万(李鹏律师、付忠洋律师)。
山东省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没有达到约定并发症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内蒙古某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患者,保险公司以不符合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52.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江苏省某膀胱恶性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病理报告指标不能显示恶性肿瘤拒赔重疾险,获赔 7 万(李鹏律师、林星池律师)。
内蒙古某甲状腺癌患者,保险公司以患有艾滋病期间患有恶性肿瘤属于合同免责条款拒赔重疾险,获赔 18.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天津市某膀胱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并属于既往症拒赔医疗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湖南省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无并发症且已超诉讼时效拒赔重疾险,获赔 2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海南省某车主,保险公司以交通事故车损、年使用里程数过高 + 怀疑违法载客拒赔车辆商业保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广东省某人意外摔伤,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及不在工作期间拒赔雇主责任险,获赔 19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湖北省某独居老人身故,保险公司以无法核实意外事故经过及死因为由拒赔意外险,获赔 5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辽宁省某尿毒症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重疾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河南省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未达重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75.8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山东省某癫痫患者,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私立医院治疗拒赔医疗险,获赔 20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辽宁省某心脏瓣膜手术患者,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患有高血压、高血脂拒赔医疗险,获赔 2.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广东省某子宫内膜癌患者,保险公司以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畴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广东省某壶腹部腺癌患者,因投保时存在未如实告知的内容拒赔医疗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山东省某人因交通事故身亡,保险公司以保单约定和特别约定不符少赔意外险,多赔 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山东省某甲状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结节拒赔重疾险,获赔 15 万(李鹏律师、付忠洋律师)。
山东省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未达重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山东省某肺癌患者,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内确诊甲状腺癌拒赔医疗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河北省某肺癌患者,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患有肺结节拒赔医疗险,获赔 3.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贵州省某甲状腺癌患者,保险公司以患疾病不是恶性肿瘤拒赔重疾险,获赔 20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广东省某宫颈癌患者,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出险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北京市某脊柱裂患者,保险公司以没有达到二便失禁的症状拒赔重疾险,获赔 36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南省某骨肿瘤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医疗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广西某右侧乳腺恶性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畴拒赔重疾险,获赔 2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山西省某迷走性心脏病患者,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内发病且人工支架拒赔医疗险,获赔 9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河北省某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重疾险,获赔 6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吉林省某智力障碍患者,保险公司以不属于合同约定的 6 周岁以上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山东省某胆总管囊肿患者,保险公司以不符合约定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33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浙江省某主动脉根部瘤患者,因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重疾险,获赔 100 万(李鹏律师、林星池律师)。
陕西省某双眼晶体浑浊患者,保险公司以不符合保险条款拒赔重疾险,获赔 5 万(李鹏律师、林星池律师)。
河北省某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重疾险,获赔 5 万(李鹏律师、林星池律师)。
河南省某人意外致死,保险公司以未尸检且猝死拒赔意外险,获赔 19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广东省某人施工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以职业不符拒赔意外险,获赔 15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北省某独居老人,保险公司以非意外出险拒赔意外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山东省某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拒赔医疗险,获赔 5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安徽省某车主货物出现全损,保险公司以运输车辆不具备载货资质拒赔财产险,获赔 33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陕西省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不符合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5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南省某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因先天性疾病拒赔医疗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河北省某颅内病变患者,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及不属于良性肿瘤拒赔重疾险,获赔 14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广东省某海绵状血管瘤及癫痫患者,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及严重癫痫未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10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浙江省某膀胱癌患者,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及重大既往症拒赔医疗险,获赔 4.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四川省某眼部手术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医疗险,获赔 1.5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北京市某甲状腺癌一期患者,保险公司以保险新规拒赔重疾险,获赔 5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安徽省某卵圆孔封堵手术患者,保险公司以不达标、先天性疾病拒赔重疾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辽宁省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不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7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安徽省某卵圆孔未闭行封堵手术患者,保险公司以不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6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山东省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不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2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浙江省某甲状腺癌患者,因甲状腺结节未如实告知拒赔重疾险,获赔 4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江苏省某人因交通事故身故,保险公司以工种不符拒赔意外险,获赔 15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辽宁省某乳腺癌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重疾险,获赔 7.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南省某川崎病患者,保险公司以未伴有冠状动脉瘤持续至少 180 天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广东省某恶性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内确诊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内蒙古某颅内畸胎瘤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重疾险,获赔 15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内蒙古某盲肠恶性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出现拒赔医疗险,获赔 3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北京市某动态未定性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不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20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河北省某恶性肿瘤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医疗险,获赔 8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山东省某胆总管囊肿患者,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拒赔重疾险,获赔 33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黑龙江省某学腺恶性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等待期内确诊拒赔重疾险,获赔 17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河北省某甲状腺恶性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未经过组织病理学检查拒赔重疾险,获赔 8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湖北省某颅内基底层出血开颅手术患者,保险公司以投保前存在类风湿关节炎拒赔重疾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河北省某急性下壁心肌梗死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既往症拒赔医疗险,获赔 5.5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山东省某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症患者,保险公司以不符合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28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广东省某脑垂体瘤患者,保险公司以不达轻症疾病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24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河北省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没有达到重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10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北京某袖状胃切除术患者,保险公司以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范畴拒赔重疾险,获赔 5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山东省某甲状腺滤泡性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不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5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江苏省某单侧卵巢切除患者,保险公司以没有达到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4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山西省某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以无法核实意外事故经过及死因为由拒赔意外险,获赔 15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黑龙江省某 1 型糖尿病患者,保险公司以没有达到视网膜病变、植入心脏起搏器之一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宁夏某乳型垂体瘤患者,因未如实告知拒赔医疗险,获赔 2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重庆市某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保险公司以血像检查指标达不到条款标准不符合重疾范围拒赔重疾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重庆市某骨折患者,保险公司以患者存在骨质疏松不属于保险责任拒赔意外险,获赔 12.7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广东省某癌症患者,保险公司以无病理报告拒赔重疾险,获赔 3 万 + 住院津贴(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天津某鼻部挫裂伤患者,保险公司以没有达到面部重建手术的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7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辽宁省某人因摔倒脑出血后身亡,保险公司以当事人患有脑梗塞为非意外死亡拒赔意外险,获赔 11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北京市某酸性肉芽肿行开颅手术患者,保险公司以不是脑的良性肿瘤拒赔重疾险,获赔 20 万(李鹏律师、乔辉律师)。
黑龙江省某热射病深度昏迷患者,保险公司以没有达到深度昏迷 GCS 平分为由拒赔重疾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辽宁省某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保险公司以血小板指标达不到重疾范围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河南省某脊柱侧弯手术矫形治疗患者,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医疗险,获赔 8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天津市某淋巴癌患者,保险公司以家族病史、未告知投保多份保险拒赔重疾险,获赔 5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山东省某人因交通事故导致八级伤残,保险公司以交通事故鉴定标准与保险标准不符拒赔意外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广东省某癫痫患者,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未达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100 万(李鹏律师、赵晶晶律师)。
陕西省某良性脑肿瘤患者,保险公司以不符合疾病标准拒赔重疾险,获赔 10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
安徽省某心脏瓣膜手术患者,保险公司以既往症高血压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林星池律师)。
湖北省某肝硬化患者,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患有二型糖尿病拒赔重疾险,获赔 30 万(李鹏律师、韩玉龙律师)。
河北省某心肌梗塞患者,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有糖尿病、高血压拒赔重疾险,获赔 15 万(李鹏律师、夏越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