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寿险作为兼具保障与储蓄属性的长期保险产品,功能多元,可满足个人和家庭在风险保障、财富规划、传承等多方面需求,主要功能包括:
第一,终身身故保障功能。终身寿险以被保险人终身为保障期限,无论被保险人在何时身故(自然身故、疾病身故或意外身故,免责条款除外),保险公司均会按合同约定赔付保额(或现金价值、已交保费中的较大者)。这一功能可解决 “未知身故时间” 的风险:对于家庭经济支柱,能在任何阶段为家人留下一笔资金,覆盖房贷、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债务或支出;对于老年人,可确保身故后有资金用于殡葬费用或弥补遗产缺口,避免给家人带来经济负担。与定期寿险相比,其优势在于 “必然赔付”(人必有一死),不存在保障到期后 “无赔付” 的风险。
第二,财富传承功能。终身寿险通过指定受益人,可实现财富的定向、高效传承。一方面,保单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且可随时变更,能精准将身故保险金传递给子女、配偶等目标对象,避免遗产继承中的纠纷(如法定继承可能涉及多个继承人,易产生分配争议)。另一方面,保险金不属于遗产(除非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可规避遗产税(若未来我国开征)和 probate 程序(遗产认证的复杂流程和费用),赔付速度快(通常提交材料后 1-3 周即可到账),远优于房产、股权等资产的继承效率。例如,企业家可通过终身寿险,在身故后将保险金直接给到子女,避免企业股权分割对经营的影响。
第三,现金价值的储蓄与灵活运用功能。终身寿险(尤其是增额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会随时间增长(通常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复利增长),具有储蓄属性。现金价值可通过多种方式灵活运用:退保时一次性取出,作为教育金、养老金等;保单贷款(最高可贷现金价值的 80%),解决短期资金需求(如创业、应急),且贷款期间保单保障和现金价值增长不受影响;减保(部分领取现金价值),按需支取部分资金,剩余部分继续复利增长(增额寿险常见功能)。这种 “保钱 + 用钱” 的灵活性,使其成为兼具保障和储蓄的 “金融工具”。
第四,资产隔离与债务规避功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和保险金可实现一定程度的资产隔离。例如,若投保人是企业主,在企业正常经营时投保,且保费来源合法(非非法转移资产),保单现金价值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企业债务的责任财产,可在企业破产时保留部分家庭资产;若指定受益人为子女,身故保险金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属于投保人的遗产,可规避投保人的生前债务(债权人无法要求受益人用保险金偿还投保人债务)。但需注意,恶意避债(如投保后立即转移资产导致无力偿债)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因此需基于合理需求投保。
第五,税务规划辅助功能。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但终身寿险在税务规划上仍有潜在优势:保险金不属于遗产,若未来开征遗产税,可避免缴纳遗产税;现金价值增长部分目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有期间的增值收益无需缴税;减保或退保时,若现金价值低于已交保费,无需缴税(超过部分可能涉及个税,具体按届时税法规定)。对于高净值人群,这一功能可减少财富传承中的税务损耗。
综上,终身寿险的功能涵盖风险保障、财富传承、储蓄灵活、资产隔离等多个维度,适合不同生命周期和财富规划需求的人群,是综合性的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