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态调整
保持冷静:面对侦查机关的问话,紧张害怕是正常的,但要尽量调整心态,避免因情绪波动说错话或作出不理智的回答。
重视问题:认识到第一次问话的重要性,其笔录可能成为关键证据,关乎案件走向和自身权益。
回答问题
如实供述:自己确实实施了相关行为,要如实陈述,争取自首、坦白等从轻情节。
坚决否认:没做过的事,坚决不承认,不要受讯问套路、许诺等影响而自证其罪。
表述精准:回答用词准确、真实,不用“可能”“大概”等模糊词汇;没听清或不明白的问题,及时要求办案人员解释或重复。
不做判断:不了解法律规定,无法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时,只陈述事实,不猜测、评论是否犯罪及犯罪后果等。
拒绝无关: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避免误导或提供不必要信息。
笔录核对
仔细审查:讯问结束后,认真核对笔录每个字,确保与自己所说相符。
及时修正:发现笔录有记载不全、意思不准确、说法不一致等问题,立即要求办案人员修改。
谨慎签字:对办案人员拒绝修改的,可拒绝签字,并说明理由。
其他注意事项
了解权利:有权知道自己涉嫌的罪名,也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事先聘请过律师,可要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避免闲聊:除回答问题外,尽量少与侦查人员闲聊,防止言多必失。
自书口供:若认为有必要,可向侦查机关提出自行书写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