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效力的根本否定
非法请托行为通常以 “找关系”“走后门” 等方式追求不正当利益,如违规办理入学、就业、司法干预等,其目的与手段均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 153 条,此类委托合同因违法性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