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容,女,汉族,1970年12月27日生,武汉人,系武汉市江汉区平安服装加工厂(个体)业主。住湖北省团风县王家坊乡徐家楼村11组23号。
申请事项:
请求证人王国红出庭作证,证明内容如下:
证明被告于2008年2月17日提前解除合同,强行停水停电,原告被迫拆卸设备并搬迁。
此致
江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陈容
代理人:周志益律师
电话: 13207108712
2008年4月21日
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