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张用中,齐云南
被委托人: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委托见证事项:见证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接受张用中,齐云南两人的委托并指定周志益律师就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书》的真实性进行见证。在见证之前,见证律师审查了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原件。
兹证:
一、张用中,齐云南双方自愿于2007年11月23日签订的协议书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张用中,齐云南双方在该协议书上的签字及按手印是在本律师面前完成的,是真实有效的。
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周志益
电话:13207108712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