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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刑事法律风险:高利转贷罪
更新时间:2013-03-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高利转贷罪立案追诉标准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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