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西村旱灾十分严重,村民饮水问题得不到解决。村民想从东村嫁接一根水管,东村村民集体出面阻止,双方剑拔弩张。乡政府多次组织调解,仍然未果。
这一问题,引起县委高度重视,要求法庭先期介入。法官从最熟悉的村民开始走访,了解群众的心结,讲道理、谈法律,请来县水利局专业人士测量水量,对出水口进行改良,最终东村村民一致同意西村架设管道,彻底解决了西村饮水问题。
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是我国从古至今的一剂良药,被视为东方经验。结合本案,就调解的相关问题,倪律师谈点自己的看法,供大家讨论:
1.主持调解的人,一定要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本案中,法官德高望重,群众十分认可,为成功化解双方矛盾打下了基础。
2.做调解工作,一定要事先做好调查工作,充分了解双方矛盾的根源,摸清阻碍矛盾化解的因素,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
3.调解双方的矛盾,既要立足于双方的诉求,又要在诉求之外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本案中,法官通过水利局的报告,打消了东村村民担心供水不足的顾虑,改良出水口的基础设施,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4.调解一定要坚持自愿原则,不能采取胁迫、压制或者诱骗手段,让任何一方违心让步,不能将调解弄成欺压有理者的工具,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作者:倪明学
贵州献才律师事务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