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劳务派遣中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用工单位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石晓敏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1894人
全国
专职律师
从业7年

案例

张某入职A公司,并被A公司派遣至某电子公司担任生产线普通工人。A公司与张某签订了起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5月21日的劳动合同。A公司在某电子公司的驻场人员于2021年2月17日与张某进行沟通,告知张某签署离职单,公司财务人员将处理工资事宜;当日,A公司为张某开具了离职证明。2021年2月17日,张某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A公司和某电子公司均称在A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之前,某电子公司未将张某退回A公司。

张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和某电子公司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万元,仲裁委未予支持,张某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解除原因,张某主张A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违法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A公司称张某系自动离职。根据A公司在某电子公司的驻场人员于2021年2月17日与张某的沟通内容,能够证明A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A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故其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A公司和某电子公司均认可后者未将张某退回前者,故某电子公司在A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并无明显过错,张某关于要求某电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法规

用工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存在相应情况时,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导致其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单位非因用工单位原因自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中,虽然A公司与张某的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但是某电子公司并未将张某退回A公司,某电子公司在A公司与张某解除过程中并无明显过错,故其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劳务派遣公司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保缴费,劳动者可否主张经济补偿?
0人浏览
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典型案例
0人浏览
奖金发放前离职的员工还能享受年终奖吗?
0人浏览
员工“隐瞒亲属关系”被解雇,要求支付赔偿金,是否支持?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