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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雇安装空调时摔伤,向业主索赔,业主拒绝,法院判了
更新时间:2024-07-03

  炎炎夏日,空调成了大家的救命稻草,然而,在享受这份清凉的同时,也偶有意外发生。

  空调买回家,找专业人士上门安装,安装过程中工人受伤,这个责任该由谁承担,业主也需要担责吗?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搞清楚这个问题。


  今日案例


  618期间,王先生在某网购平台上购买了一台空调,且销售空调的商家承诺提供专人上门安装服务。

  2天后,一位自称是某安装公司的空调安装师傅李师傅到王先生家安装空调,并向王先生出示了相关证件。

  然而,在空调安装过程中,不幸发生了——由于安全绳松动脱落,导致李师傅自王先生家坠落受伤。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

  王先生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李师傅送入医院治疗。

  李师傅出院后,因与安装公司、王先生等就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

  李师傅便将商家、安装公司和王先生一同告上了法院,要求三方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商家提供了其与安装公司之间的《服务外包协议》,安装公司则提供了其与李师傅之间的《劳务合同》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案例分析


  那在本案中,究竟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要确认李师傅受伤导致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其关键是理清各个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商家和安装公司:双方之间签订了《服务外包协议》,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承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安装公司具有相关资质,商家在选用方面没有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和李师傅:王先生作为空调的购买者,在李师傅安装过程中王先生并没有进行指示或者帮助,其本身不具有过错,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李师傅和安装公司:双方系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李师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安装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李师傅作为有高空作业资质的个体,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安全绳松动脱落,自身也有过错,应当对自己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安装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剩余责任由李师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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