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了酒就等于结婚——这是很多老一辈人士对婚姻的固有理解。但这种观念,是时候该纠正了。
在1994年之前,我国承认事实婚姻,而“摆酒”则是认定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一项重要活动。
但在1994年之后,我国已经不再认可事实婚姻的效力。除了某些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依然保留关于仪式婚的特殊规定外,未婚异性之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能视为同居行为。缔结婚姻,则必须要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只摆酒不领证,不视为法律意义上缔结了婚姻关系,因此双方一旦发生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纷争,也不受我国婚姻法律的保护和制约,只能以同居、借贷等理由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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