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家事案件,当事人过往并没有打官司的经验。
因此无论是作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面对诉讼时多少有些手足无措,特别是在开庭时,如果没有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很容易词不达意,说不到重点,这很有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坑了自己。
朱律师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以往离婚案件办案过程中,开庭时法官重点会提问的十五个问题,真要面对诉讼时,可千万要好好组织语言再回答:
1.双方简单说一下彼此的相识、相恋经过;
2.双方于何时何地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初婚?
3.双方共生育几个子女,简要说明情况。
4.双方目前是否依然共同生活?如分居,何时开始分居的?
5.子女目前由谁抚养照顾?
6.双方是否均同意离婚?
7.原告提出离婚的原因/理由?被告对此是否认可?
8.关于孩子抚养权,双方有何想法?
9.原/被告,如果孩子抚养权判归你方,你方要求对方支付多少抚养费?如果孩子抚养权判归对方,你愿意支付多少抚养费?
10.原、被告针对自己各自提出的财产分割诉讼请求,简要说明情况,有何证据支持?
11.双方就财产价值能否达成一致?
12.原、被告双方是否有夫妻共同债务?说明情况。
13.原/被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是否有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