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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诉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更新时间:2024-04-18
  一 、刑事案件起诉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刑事案件起诉期限是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二、刑事案件能撤回吗

  刑事案件能撤回,对于以下案件应当进行撤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三、刑事案件要交诉讼费吗

  刑事案件不需要交诉讼费。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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