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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4-04-18
  一、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要注意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要注意遵守下列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本人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作证;以及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后还判刑吗

  取保候审后仍然是有可能被判刑的。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事人被取保候审的,只是说明他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社会危险性不大,但并不表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最后仍然会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不构成犯罪,则会撤销刑事立案而不会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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