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纠纷之新规】首次规定
部分地区,除夕前后,号称“相亲”高峰期,新规突布,如“及时雨”。
一、【施行】
2024年2月1日
二、【背景】
彩礼案,逐年呈上升趋势,个别纠纷而引发刑案,故此,让彩礼回归于发源西周之“礼”。
三、【划清】
恋爱期间赠与和彩礼赠与,作出区别认定。
四、【新增诉讼主体】
给付方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
(即三原告)
接收方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即三被告)
五、【返还彩礼】
3种“应当”返还;
2种“可以”返还(新增)。
(新增:“闪离之诉”、“闪约之诉”)
【附言】
目的是缔结婚姻,勿违诚信原则,此新规,与时俱进,一方面,为给付方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为防止演变成冤家,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注:提供参考。